2011年5月14日 星期六

黃毓民發揮刁民力量

黃毓民發揮刁民力量

看見報章上《借題發揮:黃毓民搶票 再轟公民黨》的標題,還以為黃毓民突然良心發現,砲轟公民黨濫用司法程序,煽動居於東涌綜援戶朱婆婆告政府,令港珠澳大橋受到拖延,但細看內文之後,發現是筆者會錯意。

黃毓民之所以炮轟公民黨,原來是不滿公民黨支持立法會通過修改《議事規則》,將大會主席可驅逐行為不檢的議員的權力,延伸至各事務委員會主席。這是繼日前黃毓民在議會內大罵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自掘墳墓」之後的延續。

若我們心水清的話,我們不難計算得到,惡到「無朋友」的黃毓民在政界之內差不多已經同所有泛民政黨反面,他對民主黨支持政改方案不滿,所以聲言要「狙擊民主黨」;他亦在同一問題上與社民連出現重大分歧,因而另起爐灶;現在又於這個毋須要再爭議的問題上砲轟公民黨,可謂四處樹敵。

規管議員不檢行為,是市民主流意見,公民黨加入支持行列乃正常不過,但黃毓民還是借故刁難,反而令人覺得他們無理取鬧,他們應該改名為「刁民力量」比較合適。我們可以預計將來,公民黨亦將會成為「刁民力量」的狙擊目標。

為狙擊而生存「刁民力量」,彷如一條寄生蟲,寄生蟲將一生的大多數時間居住在另外一種動物之上,而「刁民力量」亦將一生的精神寄託放在狙擊之上,為狙擊而生存,彼此有著異曲同工之「爛」。惟一個政黨四圍樹敵,只懂狙擊,欠缺個性;說話只有power(聲量嘈音),但冇point(缺乏理據),市民會認同嗎?

公民黨濫用司法程序,令港珠澳大橋工程嚴重受阻,亦令香港損失更多公帑,各方面都應該加以譴責,惟「刁民力量」卻放過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反而在《議事規則》方面作「垂死掙扎」,並且借機攫取政治本錢,試圖在公民黨手上搶奪票源。從今次事件看,香港市民應該清楚明白,「刁民力量」真正在乎的,並不是香港的整體利益,而是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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