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1日 星期六

反對派才是未審先判

反對派才是未審先判

反對派攻擊中央總是有兩手準備,當艾未未被拘留期間未見露面時,他們會指摘當局「非法拘留」、「以言入罪」、「打壓維權人士」;但當北京市公安機關稱,調查艾未未涉嫌經濟犯罪一案後,初步查明艾未未實際控制的北京發課(音似英文Fuck)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存在逃避繳納巨額稅款、故意銷會計憑證等犯罪行為,首次較具體地指明艾未未所犯何事時,他們卻不予接納,反指當局「先拉人、後入罪」、「胡亂羅織罪名『老屈』維權人士」、「政治強姦」、「政府係以經濟罪名,打壓維權人士」、「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砌生豬肉」,滿腦子陰謀論。

從今次事件看,筆者認為當局是依法辦事,做法恰當。在艾未未被拘留後三日後,當局已經明言艾未未涉嫌經濟犯罪正依法接受調查,而當時《環球時報》亦有作出評論,揶揄艾未未「搞政治屁股更要乾淨些」,這正好表明當明當局已掌握到初步證據,當中並未涉及「以言入罪」、「打壓維權人士」等指控。

至於艾未未被拘留37天,亦符合當局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並非「非法拘留」。現在當局在拘留期過後,具體公布艾未未牽涉的罪名明時,反對派卻罔顧事實,對當局無理指控,我們不禁要問,是誰在「老屈」、「政治強姦」、「砌生豬肉」、「未審先判」呢?

艾未未涉嫌經濟犯罪是有跡可尋的,外界忽略了一點,就是艾未未被捕的地點是在北京機場,而非其住所。若艾未未涉嫌犯上政治罪行,當局大可明正言順往他住所拉人,為甚麼還要留待他離境前才將他遞捕呢?這正好證明艾未未所涉及的罪行是與逃稅有關,情況如他國一樣,一般涉及逃稅或漏稅的便難於出境,亦如香港市民若有過期稅款未清於離境時遇上麻煩無異。

我們有理由相信,艾未未將會被正式逮捕與及落案起訴,屆時案件便可水落石出,所謂事實勝於雄辯,我們應該靜觀其變,而不是在無憑無據下,胡亂猜測、胡亂抹黑、胡亂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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