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8日 星期六

公民黨是攪屎棍

公民黨是攪屎棍

看見一些人不知就裡便亂評一通,真的有點兒冒火。今天看見某報一位論者談及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一事,他批評特首曾蔭權『先是政府未依法處事,然後被人申請司法覆核,引致香港法庭駁回政府計劃,而曾蔭權因工程延誤難免被中央責怪,曾蔭權的無名火無處發洩,就拿到立法會去「說事」了。』又舉出「有學生不守校規,班主任寫手冊向家長報告,家長責怪孩子,而這孩子非但不反省自己的錯誤,更反罵老師寫手冊的不當,這是甚麼道理?」

評論令人啼笑皆非,在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一事之中「不守校規」的並不是香港政府,而是唆擺東涌綜援戶朱綺華女士提出司法覆核的公民黨。政府處理提交有關港珠澳大橋的一份環評報告,是根據十多年來行之有效的一套準則,當中並未包括『現狀空氣質素評估』,而公民黨在2009年亦投票支持興建大橋,期間他們沒有向政府提點具體的環境評估建議,誰知在大橋興建在即的時候,他們卻以「提升保護環境的尺度」為名,在背後操控一個連字都「唔識」的老婆婆發難,他們的卑鄙行為,就恍在足球比賽途中臨時將龍門收窄一樣,他們突然增加入球的難度,令到政府射不入龍門,看見這樣的情況,任何一個市民都會感到憤怒,特首在答問大會所說的一番話,正是現時香港市民的主流意見。

準則的真正意思,是言行等有所依據的原則,原則並不能朝令夕改的,既然政府所作的環評報告是根據以往行之有效的一套準備,在這裡我看不到有甚麼「未依法處事」,在這件事件中,需要反省的並不是特區政府,而是突然「不守校規」將「龍門收窄」的公民黨,他們置香港的整體利益於不顧,只看重自己的政治前途,「突然將手冊修改」,以為殺政府一個措手不及,便可以一登龍門,誰知他們贏了官司,輸了聲望。

港珠澳大橋工程受阻,間接令本港多項近410億元工程受到拖延,據估計將會有三萬多名工人受影響,可能推高行內失業率兩至三個百分點,去到百分之八至九。港珠澳大橋如果遲一年落成,令香港少收20億元的收入,而因應各項工程的延誤,以致整體成本上漲所浪費的公帑更加是難以估計。這份「大禮」都是公民黨這幫「攪屎棍」送給香港人的。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