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7日 星期六

非理性行為之非理性評論

非理性行為之非理性評論

日前於「蘋果日報」看到一篇怪論,有人竟然以公義之名作為衝擊政府之理由,他這樣說:「有些人指摘示威者的直接行動「非理性」,卻往往忽視了一個基本常識:沒有人會把聲嘶力竭地叫喊口號、與警察推撞視為人生樂趣或是業餘消遣。真正非理性的,不是示威者而是施政本身。如果有選擇的餘地,誰不希望可以悠然自得地享受生活?一個對於社會公義有抱負的人,最終不得不選擇以身犯險而致官司纏身,這難道不是對我們社會的最大嘲諷嗎?」

所說的是今年三月一日發生的一件事,特首曾蔭權在出席公開活動時遇到社民連成員衝擊,其間曾蔭權心口被撞,並於當晚到瑪麗醫院驗傷。事後警方以普通襲擊罪拘捕示威者黃俊杰。事隔兩個月,警方改以擾亂公眾秩序落案起訴黃俊杰,並於本月提堂。現在警方以較輕的罪名擾亂公眾秩序落案起訴黃俊杰,而不以襲擊罪處理,已經是相當寬大的處理方法,事件有視像作證,還有不少目擊證人,還可以抵賴嗎?

若我們細意比對事件與論者的所謂「評論」,我們不難發現有人試圖以一套歪理將一些完全是不法合的事,變成合理化,他甚至顛倒是非、倒果為因地將矛頭指向政府。「力竭地叫喊口號」或許是表達訴求的一種方法,但「與警察推撞」明顯是犯法的一件事,至於「選擇以身犯險而致官司纏身」則更加是明知故犯。殺人犯殺人都是有理由的,難道我們因為他的理由充分而容許他刻意殺人嗎?論者的的非理性評論,其實是將黃俊杰的非理性行為具體化,他越幫越忙、彷彿代表著黃俊杰「認罪」。

世界上沒有完美的人,亦沒有完美的政府,特區政府在某些方面或許是做得欠缺妥善,但這足以成為公然衝擊政府的理由嗎?香港有不同的政黨,不同政黨都有不滿政府的地方,他們皆認為自己是最「公義」的,若然他們都像社民連成員般以彰顯公義為名衝擊政府,香港會變成怎樣?特區政府的施政是對或錯是值得爭議的,很在乎你用甚麼角度看,至於在公共地方衝擊著警方防線,便沒有甚麼可以值得爭議的地方,我們從任何角度看都知道這是錯的。

凡事都是相對的,若然論者認為暴民公然衝擊警方也不屬於「非理性」,哪麼警方用同樣粗暴的方法去處理衝擊件事會是怎樣?屆時恐怕又有人便借機大做文章,說政府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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