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0日 星期一

馮偉華扭曲選民意願

馮偉華扭曲選民意願

終極普選聯盟召集人馮偉華在報章上撰文《團結民主派…反對草率修法》中提及「特區政府現在建議當議席出缺時,非由同一張名單隨後一位候選人替補,而是由落選名單的候選人來填補,嚴重扭曲了選民原來的投票意願,做法並不合理。」的說法,筆者並不同意,他始乎想將歪理合法化,兼且倒果為因,誤導市民。

立法會議由選民選舉出來的,他們的任期為四年,這是一張變相合約,而這些議員亦在上任時作出承諾。惟某一小撮反對派議員沒有遵守自己的承諾,一廂情願發動所為的「五區公投」運動的方式爭取普選,置市民原有意願於不顧,亦不理其他泛民人士的勸告,一意孤行地辭職後再選,他們才是「嚴重扭曲了選民原來的投票意願,做法並不合理。」

所謂「五區公投」的結果非但得不到主要政黨支持派員再選,亦得不到市民的認同,結果只有50萬選民投票,不投票的則有270萬人,投票率只得17%,打破回歸以來的最低記錄。惟他們的這般自把自為,卻令特區政府白白損失1.7億公帑,為了堵塞這個漏洞,特區政府才作出議員出缺後不作補選的決定。

至於當議席出缺時,非由同一張名單隨後一位候選人替補亦相當合情合理,原因是「違反競選承諾,貿然辭職」的一方,當然需要付出「違反競選承諾,貿然辭職」的代價吧,若然讓同一張名單隨後一位候選人作出替補,是對立法會的侮辱,亦對其他盡心盡力為市民服務的議員不公平,立法會是一個莊嚴的地方,可不是用作嬉戲的足球場,讓你踢到累了,便隨意找人作出代替;立法會亦不是青訓場地,可以讓你們作為培訓「第二梯隊」的地方。若然原議員想透過辭職去達成一些欠缺認守性的目的,議會應將之視作「自殺」處理,不應以他的「同黨」作替任。

至於馮偉華建議「泛民各黨派應放下分歧,攜手合作,聯同一眾民間組織,發動巿民大眾表達對政府立法建議的關注及不滿,同時密切監察所有立法會議員的取態及立場,以確保巿民的意見及民主訴求,能夠得到應有尊重及充分反映,以維護公平的選舉制度。」其實亦是多次一舉,從去年「五區公投」的慘淡收場,正好表明市民不滿的,並不是政府堵塞漏洞,而是某些無聊議員在玩(。野),這是市民向他們提出的「不再信任動議」,他們不再投票的意願明顯不過。。市民的真正意願,是透過立法去防止議員再玩(。野),浪費公帑,還是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說得好:「選舉每年四舉行一次,並唔係畀人去玩(。野),就算係剝奪,都係剝奪反對派玩(。野)(。既)權利,剝奪佢(。地)浪費公(。既)權利。」「議席出缺時,非由同一張名單隨後一位候選人替補」就是杜絕那些不懷好意的政黨可以透過「借屍還魂」繼續地「玩(。野)」。

終極普選聯盟當初並不贊同以「五區公投」的方式爭取普選,認為應以對話談判的策略尋求突破,他們亦應該在心底裡認同所謂的「五區公投」的非法性,他們亦不應該盲目支持那些刻意玩(。野)的政黨透過「借屍還魂」繼續地「玩(。野)」,讓政黨透過「借屍還魂」繼續地「玩(。野)」的,才算嚴重扭曲了原來選民不再投票的意願。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