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5日 星期三

李卓人出賣建造業工人

李卓人出賣建造業工人

公民黨唆擺東涌宗綜戶朱綺華利用法律程序阻礙港珠澳大橋工程上馬,導致70多個工程項目的環評或要撤回或要重新評估,直接影響建造業人士的生計,在上周日,有大約50位建造業工人就著他們的憂慮參與請願遊行,反對將基建工程政治化,以及促請當局讓所有工程如期進行。

工人的意願明顯不過,惟一向聲稱為工人爭取利益的職工盟李卓人竟然調轉槍頭,大說風涼話,他認為工程受到拖延反而是一件「好正」的事,因為可以不用將所有工程「谷曬」幾年做,他認為若工程分開一段時間慢慢上馬,工人便可以「慢慢食」,長做長有,對於公民黨的刻意阻撓工程,李卓人則指:「任何只要同中港融合有關就唔可以停?就唔可以攻擊?法治比基建發展都更重要。」

李卓人歪理連篇很難令人受落,特區政府之所以急不及待就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結果提出上訴,不只是針對工程項目涉及中港融合,而是顧及香港的整體的經濟發展,這關乎繼後一連串工程的發展前途,大橋受司法覆核的「非常判決」所影響,導致一連串的工程無法展開,工人根本是「手停口停」,無以為繼,「連粥水都無啖好食」。李卓人「山高黃帝遠」,根本不明白現時工人的徬徨心境,他只是說著風涼話,令人憤怒。

朱綺華事件案例一開,恐怕以後還會有更加多不懷好意的政黨運用司法程序去阻撓工程,工人真的可以長做長有嗎?若然每個工程都被無理阻撓,工人的飯碗便難有保障,他們只會「食食下冇得食」而不是「慢慢食」,工人「食食下冇得食」,怎能養妻活兒,供樓供車?生活無以為繼,難道他們還會再找今次背叛工人的職工盟去爭取權益嗎?

法治對香港當然重要,但我們所反對的是有人濫用司法程序,公民黨利用無知婦人去大玩司法程序,所提出的環評標準並不是常規考慮範圍之列,簡而言之可以歸納為兩個字「玩(。野)」,莫非李卓人不認同香港的機建發展因為被「玩(。野)」而受阻撓是一件可惜的事嗎?究竟「玩(。野)」重要,還是工人的飯碗重要呢?

一向標榜致力凝聚打工階層力量,爭取工人權益的職工盟,在這工人最需要關懷的時候,他竟然置他們的利益於不顧,不惜背棄工人,支持公民黨「借頭借路」去刁難政府。職工盟一方面說為工人爭取權益,保障工人飯碗;一方面卻妄顧工人權益,打爛工人飯碗。李卓人嚴重精神分裂,背棄職工盟宗旨,出賣建造業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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