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7日 星期三

應齊聲譴責非法塗鴉

應齊聲譴責非法塗鴉

香港近年吹起一陣歪風,某小撮人身在福中不知福,試圖將一些完全不合法的事視之為「可以理解」、將一些粗劣的表達視之為行為藝術,受到部分別有用心的傳媒所渲染,他們變得「理直氣壯」,試圖以劣幣軀逐良幣。

香港本來已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城市,市民可以文章批評政府,以物品嘲諷官員,問題是一切都需要合情、合理、合法,惟某些人刻意將這大原則扭曲,將一些一看便知道是違法的行為模糊化,甚至是合理化。對於胡亂塗鴉之輩,他們認為政府應該要網開一面:「有些地區要的是自由,可以暢所欲言,可以發表自己的文章,展出自己的藝術品。」原因是「人應該要愛我們的未來,如果不對未來有希冀,生存在此時就沒有意義了。」

細看他們所說的,看似「大條道理」,實質是「避重就輕」,他們刻意不提有關行為的合法性,只側重表達的意義,自由的大前提是懂得互相尊重,我們雖然可以暢所欲言,可以發表文章、展出自己的藝術品,但亦應該有一定的界限。可惜某些人並不是這樣理解:「看到有些人用一張有中國特色的藝術剪紙和紅色白色的噴漆,印刷着自己所愛的未來,大膽地把它展示出來,令人十分感動。這是香港人的驕傲。」

看見這樣的狡辯,真的哭笑不得,在不適當的地方「大膽」地塗鴉,便可以令香港人驕傲嗎?很明顯他們是說著違心話,若然有人在他們家門口塗鴉、或貼大字報,他們會覺得驕傲嗎?他們會因此而覺得感動嗎?香港是我家,看見這些不法份子掛著羊頭,賣著狗肉,將街道噴到「烏里單刀」,浪費大量警力、連累清潔工人疲於奔命地清潔,筆者只感到傷感和肉痛,沒有驕傲,只感到慚愧;沒有感動,只有感觸,為甚麼某些香港人可以這般大言不慚、這般無理取鬧?他們並不了解自由的真諦,他們表面上在爭取自由,其實在濫用自由,甚或毀滅自由。

當自由被濫用時,其他人的心裡想法會是怎樣?在此引述「一群中環金融從業員」的一番話,這絕大可能反映沉默大多數市民的心聲:「『自由』並非僅屬於某一撮人,『公道』亦不應只向某些人傾斜!當抗議人士認為己方問題未獲正視而愈做愈激的同時,有沒有考慮過,他們其實已侵犯了其他與事件無關的人享用公共空間的自由,以及不被滋擾的權利?他們有否認真考慮過,他們口中的『公道』,已經過了火位,以至已經超越了香港人能夠包容的程度?」我們不喜歡自由被濫用,亦不喜歡某些人濫用藝術之名去胡作妄為。

藝術不是掛羊頭,賣狗肉;藝術不是非法行為的同義辭;藝術不是無理取鬧。就是因為我們「愛我們的未來」、就是因為「對未來有希冀」、就是因為我們重視「生存的意義」,我們應該齊聲譴責那些以「破格」行為搞亂香港的「藝術家」。我們真正所希冀的香港,是市民懂得互相尊重的香港、是市民遵守法律的香港、是一個打理得井井有條的香港,而不是充斥著以為掛起「藝術」旗幟便可任意妄為的「藝術家」之亂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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