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2日 星期五

吳靄儀盲目捍衛傳統

立法會內務事務委員會,討論將勒令行為不檢議員退席的權力,由立法會主席,擴展至立法會所有委員會主席。公民黨吳靄儀反對有關建議,指其他地區並沒有有關安排。她指,要尊重議會傳統,在事務委員會的議員身份都是平等,不宜擴大委員會主席權力。其實,她指的所謂尊重議會傳統,不過是要維護目前的議會暴力。

吳靄儀的答覆可圈可點,若我們翻查《辭海》,可以輕易找到「傳統」的定義:歷史沿傳下的思想、文化、道德、風俗、制度以及行為方式等,對人們的社會行為有無形的影響和控制作用。傳統是歷史發展繼承性的表現,在有階級的社會裡,傳統具有階級性和民族性。積極的傳統對社會發展起促進作用。保守和落後的傳統對社會的進步和變革起阻礙作用。

毫無疑問,吳靄儀聲稱要尊重議會的「傳統」明顯是一個「保守和落後的傳統」,足以對「社會的進步和變革起阻礙作用」。想問句吳議員,「傳統」的議員有哪個像梁國雄、陳偉業、黃毓民般無賴嗎?現在此等激進派議員,已經是非一般頑劣,他們視議會為表演舞台,完全不尊重他人,不尊重自己,亦不尊重傳統,他們不斷地借故搞事,更遺憾的,他們並不以此為恥,「常規」的搞事人物、「人民力量」陳偉業更曾在議會中毫不面紅地說:「我們在這個議事堂掟蕉、掃場、叫高官下台都不計其數,這麼久都沒有人叫我們『收聲』。」這正好反映議會之內存在漏洞。由於立會約束力有限,「長毛」梁國雄更越來越放肆,他竟然向特首擲物之前作出事先張揚,「我要掟你啦」,此外,他更曾在一次議會中向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連環發炮」,視議會規則如無物。

此等無禮行為,不單危害官員安全、破壞議會秩序、影響議會進度、虛耗議員時間、浪費納稅人金錢,更嚴重地拖低公眾對議員的「傳統」形象,議員的民望跌至新低,很大程度上與這些「反傳統」議員有關。

令人遺憾的是,深諳法律的吳議員竟然再以「尊重議會傳統」為理由對此等頑劣議員刻意姑息,究竟是別有用心,又抑或選擇性反對?試問吳律師,若有一位法官被人這般侮辱,搞事者會有甚麼後果?恐怕早已被人控告藐視法庭吧。香港的司法、立法同樣重要,為何立法會內的官員與法庭內的法官竟然得不到同樣保障呢?或許原因就是議會之內,經常有一些如吳靄儀般食古不化、不懂與時並進的議員故意阻礙吧。吳議員這般傳統,應該走進博物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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