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婪本無罪 惟越界者誅
貪婪無罪,越界者誅 「貪婪」與「進取」,本是同根生的孿生子。世人硬要將他們分個善惡,不過是成王敗寇的事後修辭。成功了,那份渴望便是「雄心壯志」;失敗了,同樣的渴望便成了「利慾薰心」。 這是一場話語的詭計。 我們頌揚「進取」,因為它帶來了繁榮;我們譴責「貪婪」,因為它帶來了毀滅。但追本溯源,驅動二者的,是同一股最原始、最純粹的人性動力——不滿足於現狀,渴望更多、更好、更強大。這股動力本身,何罪之有? 廉署打擊的,從來不是「貪婪」,而是「貪污」——是那個為了滿足貪婪而越過了法律界線的**行為**。這纔是關鍵所在:**問題不在內心的慾望,而在於滿足慾望的手段是否越界。** 加密市場的血洗,不過是這條鐵律的又一次展現。 那些被「殺倉」的玩家,他們真正的錯誤,並非「貪婪」地想大賺一筆。他們的錯誤,是讓這份貪婪,衝垮了風險的堤防。他們將名為「槓桿」的燃料,傾倒進加密貨幣這座本就起伏不定的火山,最終引火**。 這不是道德的失敗,這是計算的失誤;這不是人性的悲劇,這是策略的破產。 社會從來不懲罰貪婪,它只懲罰愚蠢與越界。適度的貪婪,我們稱之為「進取」,它推動著個人與社會前行;過度的進取,我們稱之為「貪婪」,它招致滅亡。而那條區分「適度」與「過度」的黃金界線,不在道德教科書裡,而在每個人的風險管理表格中,在對市場規則的清醒認知裡。 所以,不必為貪婪辯護,它本就無需辯護。真正需要審判的,是那份無視後果、挑戰概率的狂妄。貪婪是引擎,沒有引擎,車不會動。但把引擎油門踩到斷,無視懸崖與彎道,那車毀人亡的結局,難道要怪引擎太有力嗎? 界線之內,貪婪是文明的推力;界線之外,它成為毀滅的火種。遊戲的規則,一向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