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7日 星期二

堵塞選舉條例漏洞正確

堵塞選舉條例漏洞正確

去年,公民黨及社民連5名立法會議員,借辭職再補選進入立法會,白白耗用1.26億元公帑,投票率卻錄得回歸以來新低的17.1%,引起社會各界狠批不負責任。為了堵塞條例漏洞,港府公布填補立法會出缺議席新安排,建議日後再有地區直選或新增區議會功能界別議員辭職,不可以再循補選重返議會;出缺議席會由上一次換屆選舉獲得最大餘數得票的名單中,首名未當選的候選人自動補上。

對於特區政府所提出的新方案,建派表示歡迎,惟反對派則批評政府「虛怯」,剝削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公民黨湯家驊表示:「極為不幸的發展和難以接受。」社民連梁國雄認為:「選舉法不是用來防止某些議員辭職,而是應該確保參選人符合民意」民主黨張文光則認為:「議員辭職是要向政府政策、行為宣示不滿,補選是可以讓選民表態是否支持辭職議員的立場,認為不應奪走選民表態的權利。」

綜合反對派的意見,筆者只能以「一派胡言」作概括。他們死心不息,「死雞撐飯蓋」,惟批評自相矛盾,欠缺理據。市民選他們做議員,便是希望透過他們的一張嘴因應政府政策、行為宣示不滿,但他們有正路不行,改行歪路,自我放棄選民已賦與他們表達意見的權利,卻希望「辭職後再選」去「反映意見」。他們自把自為、不負責任、行為反智,視議會為「無掩雞籠」,自出自入。張文光胡說八道,強詞奪理,他支持「議員造騷,市民付鈔」,嚴重違反其已故黨鞭司徒華「堅決反對變相公投」的原有意願。「華叔」泉下有知,可謂死不瞑目。

若果湯議員認為「極為不幸的發展和難以接受」,亦都是他們自作自受,人必自侮而人侮之,若不是他們刻意造反,政府亦沒需要行這一步,他們不懂得自律,只懂得去尋找漏洞作反,令政府虛耗不少精力去修補漏洞,應受社會譴責。選舉法當然不是用來防止某些議員辭職,而是用來防止議員像「細路哥玩泥沙」般辭職後再選,辭職後再選,難道又是符合民意嗎?從低投票率所見,選民對他們的「反智行為」根本是不予接納。欠缺認守性,又何來符合民意呢?

反對派這般煞有介事,正好代表他們作反的心不死,所謂作賊心虛,他們才是真正「虛怯」,筆者認為,他們愈是垂死掙扎,特區政府愈要堅決堵塞這個漏洞,免讓公帑付諸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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